合作经营意向书
甲 方:
乙 方:中山市世宇实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就合作儿童与成人机动游戏娱乐经营,达成如下意向: 一、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五~十年。
二、 双方合作经营的项目名称:世宇乐园 分店 (以下简称“世宇乐园”)。该世宇乐园位于甲方所属物业内,面积约 m²,经营场地属甲方物业。
三、 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世宇乐园的经营场地,免收场地租金、场地管理费、空调冷气费及水电费等。负责闭路电视及防盗系统、负责提供直拨电话线路、电脑管理系统网络线路及宽带线路各一条。
2、负责提供世宇乐园营业执照及经营所需的一切政府牌证和手续,并负担每月工商、税收、文化管理以及其它各种政府收费等。
3、负责乐园主题风格装饰。包括适合世宇乐园主题内容的装饰以及墙身、天棚、办公室、币仓、礼品仓、电工房、员工更衣室、场地休闲等配套设施,礼品柜台等。
4、负责沟通、理顺与公安、文化、工商、税收等政府部门的关系。
5、负责于世宇乐园所在建筑物外墙正面位置树立一块标志性广告牌及其他商业楼层分别至世宇乐园的宣传指引性招牌,规格由双方协商另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负责世宇乐园的公共物业管理费、公共保安与公共区域清洁费用。
7、负责购买经营场地公众责任险。
8、负责自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更换,并承担费用。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儿童与成人机动游艺(戏)设备及安装调试。
2、负责乐园主题风格装饰设计,并承担电话费和宽带使用费用。
3、负责自有机动游艺(戏)机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
4、负责世宇乐园日常经营运作和管理。包括人事、行政、财务、促销等,并承担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消耗物资费用。
5、负责世宇乐园人员工资(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由甲方自理)和相关福利待遇等。
6、负责提供世宇乐园日常经营所需的电脑、自动售币机、代币、数票机、数币机、打印机、彩票、VIP贵宾卡、会员卡、礼品等并承担费用。
7、负责世宇乐园机台更新换代和推陈出新。
8、负责购买世宇乐园内游艺(戏)机设备责任险。
9、负责购买国内先进的电脑管理系统。
10、负责游艺设备联网系统配置(配件)安装及管理。
11、负责自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更换,并承担费用。
四、合作分成:自世宇乐园开业之日起分成至合约期满。当天营业额按双方所占比例进行拆账分成。营业金额由乙方财务人员收取(甲方派人监督),当天结算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时拆账各自收回分成款。
五、其它意向:双方正式签定合作合同时另行约定违约责任及其它双方认可的条款。
甲方: 乙方:中山市世宇实业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许 先生
电 话: 电 话: 0760-23882017 13925319082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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